泰国《劳动保护法》条例更新

泰国《劳动保护法》条例更新

  泰国《劳动保护法》(Labour Protection Act, B.E. 2541)第126至130条规定了“雇员福利基金”(Employee Welfare Fund,简称EWF)的设立和管理。该基金旨在为员工在离职、死亡等情况下提供经济支持。

法令细则:

🔴适用范围:所有雇佣1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,若未提供符合标准的退休金或类似的离职/死亡福利,需注册员工加入EWF。

🔴缴款比例2025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,雇主和员工各自需缴纳工资的0.25%;自2030年10月1日起,比例提高至各自0.5%

🔴缴款期限每月15日前,雇主需将员工和自身的缴款汇总并支付至EWF。逾期未缴将按未缴金额的5%收取滞纳金。

🔴受益人员工离职时,可领取个人账户余额;如员工死亡指定受益人可领取相应金额。

更多详情可查询官网或咨询专业顾问。

信息来源:

https://ratchakitcha.soc.go.th/documents/50135.pdf

https://ratchakitcha.soc.go.th/documents/51627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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